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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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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闽南地区重要民间节日,一般都在45(闰年则在44),但也有定为农历三月初三,俗称“古清明”。据志书载:“清明户插柳,多墓祭,闾巷妇女或盛服靓装出郭而队行”。芗城民间循古例在清明节进行扫墓,即由子孙带着肉食、面、到上辈坟地去祭拜并整修坟地,表示对上辈的哀思、纪念。近年来,由于推行火葬,无坟地可拜,改向上辈遗留下来的骨灰举行祭拜或敬礼,表示哀悼。还有的机关、团体和学校,利用清明节的习俗,组织干部、学生前往烈士陵墓,举行集体瞻仰致敬,缅怀革命烈士的功绩,进行革命常规教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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