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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侨旗帜-陈嘉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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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1938年,六十五岁。被选为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主席。致电汪精卫反对其主张同日本和谈。

    1940年,六十七岁。组织“南洋华侨回国慰劳视察团”,并率团返国到重庆、延安等地视察慰问。

    1941年,六十八岁。被推为南侨总会第二届主席。组织南洋闽侨总会。创办南洋华侨师范学校。12月,太平洋战争爆发,领导组织新加坡华侨抗敌总会。

    1942年,六十九岁。新加坡沦陷,避居爪哇三年,写成《南侨回忆录》和《住屋与卫生》。

     1945年,七十二岁。日本战败投降,重返新加坡。1118,重庆各界召开“陈嘉庚安全庆祝大会”,毛泽东主席特送条幅,题“华侨旗帜 民族光辉”八个大字。

    1946年,七十三岁。创办新加坡《南侨日报》。

    1947年,七十四岁。召开新加坡华侨大会,反对荷兰殖民军屠杀印尼巨港华侨暴行,议决准备对荷兰实行经济制裁。为集美各校开拓经费来源,在香港创办集友银行,实行以行养校,是史无前例的创举。

    1949年,七十六岁。抗日战争胜利后首途回国。9月在北京出席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,被选为常务委员。

    10月1,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,被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、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。

    1950年,七十七岁。最后一次出洋新加坡,结束未了事务。当年回国定居故乡集美村,亲自主持集美、厦大两校校舍的修建。

    1954年,八十一岁。9月,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,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。

    1955年,八十二岁。视察东北、华北、西北、西南等地。 1956年,八十三岁。当选为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。

    1959年,八十六岁。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。创立厦门华侨博物院。

    1961年,八十八岁。在北京逝世,遗体移集美鳌园安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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